【相关文件】吉水县城区垃圾处理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吉水县“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等有关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部门编制了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科学合理统筹吉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节约集约、平稳运行,绿色环保,更好地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及减量化,为建设现代化吉水打下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吉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更好地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工作目标,结合吉水县实际,编制了《吉水县城区垃圾处理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2020年12月经县规委会审议,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四、工作目标
(一)生活垃圾处理。到2025年底,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二)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增强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到2025年底,建立垃圾分类试点,先试点后铺开。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逐步形成并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三)垃圾收运体系。到2025年底,健全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横式及能力,同时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提高生活垃圾运输设备的密闭化率,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
(四)餐厨垃圾处理。到2025年底,建成并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五)存量垃圾治理。到2022年底,完成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
(六)建筑垃圾处理。到2025年底,规范化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建立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
(七)监管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以及处理的全过程监管能力,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创新监管手段、设施和机制,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注重实效、先易后难、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通过提升民众责任意识、立法强制约束、有效经济激励、政府行政合力推动等路径,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结合吉水县实际,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在机关单位、学校、住宅小区、企业等区域先行试点,如吉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吉水三中、东山名苑小区、自来水公司窑里厂区等。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完善环卫专业的回收系统与社会物资回收系统相结合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二)健全收集转运体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效率。提高收集运输设备的密闭化水平,新增的收集、转运设施宜提高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需求考虑进去,同时升级现有的收运设施。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信息化水平。鼓励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中标公司,以竞争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质量,同时可引进社会资本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十四五”期间,结合吉水县城区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化及规范化情况、地理位置分布及需新增转运能力情况,确定吉水县城区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站6座(金水湾收集站、体育馆收集站、大桥南辅路收集站、金色海岸小区收集站、东山中央城收集站和风凰城小区收集站)、现状转运站1座(城西转运站),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收集站11座、转运站1座,吉水县城区转运站总收运能力满足其生活垃圾需求;根据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规划(2018-2030),吉水县城区及赣江以西的乡镇生活垃圾运至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赣江以东的乡镇则运至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故本次规划的转运站主要转运城区的城北、老城及城南片区的生活垃圾。根据该转运站服务范围的人口数量,确定其设计规模为150t/d;保留的现状垃圾收集站应进行升级改造,推荐均采用压缩工艺,对于设备陈旧,将不满足垃圾转运需求的收集站应对其设备进行更新。此外还应配套除臭、污水收集或处理设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同时,改造或新建的收运设施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需求考虑进去。新增的收集站、转运站应按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建设。
(三)加大存量设施治理力度。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填埋场,以及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垃圾渗沥液处理不能达标的处理设施,加快设施改造,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因地制宜对堆体整形、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吉水县城区需进行存量治理的填埋场为吉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该场为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的卫生填埋场,目前已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故需进行封场。与吉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可达标排放,但随着填埋场封场的进行,渗滤液处理站进水水量将会显著减少,进水水质亦会有所不同,渗滤液处理站需对进水水量、水质的变化做好衔接以保证填埋场封场后的渗滤液处理效果能够继续保持达标排放。
(四)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结合吉水县城区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细则,对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吉安市已建设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其服务范围包含吉水县,故吉水县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任务主要为餐厨垃圾的收运部分。吉水县城区餐厨垃圾的收运鼓励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统一进行操作及管理。
(五)加快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由于大件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未设置,居民产生的大件垃圾被丢弃在垃圾桶旁或长期堆放在公共区域,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且该种方式也存在安全隐患。大件垃圾产量日益增多,建立专门的大件垃圾处理终端设施也是势在必行;吉水县要科学布局区域内处理设施,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全覆盖,新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1座。同时,结合吉水县城区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细则,对大件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路线,收运及处理符合《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提高大件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鼓励大件垃圾与园林垃圾联合处理。
(六)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处置。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吉水县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处置现状主要由个体自行收集各自产生的建筑垃圾后倾倒在废弃的房子里或路边。吉水县建筑垃圾收运处理需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及专业化,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建筑垃圾中的工程渣土、弃土等可再次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而需进行最终处理处置的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则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建筑垃圾填埋场需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建设,并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进行管理,对其收运及处理处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管理细则。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中应尽的义务和应负的责任,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追责制度,使生活垃圾管理得到更充分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并将有关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吸纳媒体、公众等广泛参与,以获得全周期、全方位的监督。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鼓励委托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有技术管理经验、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生活垃圾处理数量、服务质量以及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价,提高监管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六、投资估算
吉水县城区“十四五”期间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投资为13654万元。其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2175万元(含大件园林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收转运体系建设7379万元(含新建收集站项目、新建转运站项目、改造收集站项目、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项目),存量设施治理3088万元(吉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垃圾分类12万元(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监管能力1000万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电话
吉水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所肖勇
0796-868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