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关于进关于印发《2022年吉水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月2日,我县举行2022年吉水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题发布会,县市政环卫所所长肖勇解读了《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吉水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22〕84号)文件精神,县垃圾分类中心负责人分别围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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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所所长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问1:生活垃圾分类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请问为什么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肖勇: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指示批示。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这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再次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20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职责,党员干部要争做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宣传者、践行者、推进者、监督者。各社区要找差距、补短板,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做到源头减量精细化、垃圾分类规范化”。
三是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亟需规范理顺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的体制机制,明确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我回答完了,谢谢大家。

城市管理局环卫股股长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问2:做好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哪些措施?
曾运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分城镇和农村两大区域;需要明确分类标准、责任体系、法律责任3块内容;流程上有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4个环节;历经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5个阶段。
明晰了各类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商务、住建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规定了单位、家庭、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基本义务,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是生活垃圾的产生者,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逐步将垃圾分类转化为自觉行动;明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城镇居住地区如住宅小区已委托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等,规定了收集、运输、处理企业的行业规范、操作规程和职责等。
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作了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场所。建设单位未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我回答完了,谢谢大家。

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所支部副书记王天健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问3:“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当前老百姓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方案》有没有作出相应规定生活垃圾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在哪?
王天健:以《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为指引,一是在原来水田乡孔巷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基础上,2022年率先在水田乡推行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农村可回收垃圾可由村民自行回收售卖。农村厨余垃圾可以由村民经高温消毒用于喂养家禽、家畜或直接农田沤肥。农村其他垃圾与有害垃圾应由村内合理设置收集点,村委会督促、引导村民准确投放指定位置。同时,鼓励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动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等活动。二是以社区为单位,拟选择2-3个社区开展“共同缔造”试点,统筹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等力量,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之上逐步在城区各社区推广。
我回答完了,谢谢大家。